一、区分三类情况,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及时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级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除申请由学校保留组织关系的出国(境)毕业生党员外,我校不保留任何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务必于2024年8月前转出所有毕业生党员关系。
(三)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
出国(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基层党支部。党员出国(境)前,其所在基层党组织应开展行前教育,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并于出国(境)前一个月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经基层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核查审批备案。
党委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须及时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做好恢复其组织关系有关工作。
二、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办理程序
(一)认真核实组织关系转出信息
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事项时,毕业生党员应首先向去向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抬头名称,然后再去所属党组织办理。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核实党员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该党员个人信息(手机号、身份证号等)、党员个人身份(40201丨大学本科毕业年级学生)、党费交纳日期(应为转出当月)、介绍信抬头名称和所去基层党组织的名称等,确保各项信息无误后再规范转接组织关系。
省内介绍信有效期为30-60天,省外介绍信有效期为60-90天,收到介绍信回执单后方为有效转出。除部分银行、央企等,省外介绍信“抬头”为县及县以上党组织,村党支部无权接收纸质介绍信。
(二)区分转到省内、省外、系统内、系统外几类情况
1.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省内(系统内)其他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
此类毕业生党员所属二级党组织须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单机党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无须再开具纸质介绍信。
党委组织统战部将根据登记表名单逐一审批系统介绍信,审批情况将定期在QQ工作群(629244502)中公示。各基层党组织需委派党务工作人员(政治身份务必为“党员”)跟进介绍信审批情况,及时处理退回介绍信。
2.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省外其他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
(1)已实现转接数据线上交互的省外党组织
部分省外党组织已通过中组部统建的全国党员业务数据交换区平台实现转接数据的交互,此类党组织转接工作可通过系统的组织关系转接功能实现无纸化办理,所属二级党组织须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单机党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并将相关信息汇总至《广州南方学院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3)。
(2)未实现转接数据交互的省外(系统外)党组织
无法在网上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的省外(系统外)党组织,尚需通过线下纸质介绍信办理转接,请相关党组织认真阅读《广州南方学院2024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附件3)“填表说明”,填写落款为“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的纸质介绍信,在收到介绍信回执联后在广东省党务管理系统、单机系统进行“转出省外(线下)”操作。
(三)做好组织关系转出后续工作
1.组织关系转出后,各基层党组织须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跟踪联系,及时收缴纸质介绍信回执联,督促党员本人在介绍信有效期时间内及时落实组织关系,严防党员组织关系“挂空”。
2.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各级党组织需积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
3.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2024年12月3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